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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流程

发布:2022-06-16 09:45,更新:2022-07-11 11:10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流程

 

1. 拟发评审文件和操作指引——主管部门

2. 岗位申请(核定)——学校(主管部门、编制部门)

3. 制定推荐竞聘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4. 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申报者

5. 材料审核(学校:基本条件与水平标准是否达标)

6. 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7. 组织推荐竞聘——学校

(1)公开述职——民主评议

(2)推荐考核评分:日常表现——材料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评价

(3)学校推荐(加意见、盖章、签名)

8. 网上申报——获得推荐申报者

9. 网上审核1——申报人所在单位

10. 网上审核2——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

11. 网上审核3——区教育局

12. 按要求整理材料报送推荐材料(纸质与电子文档)到镇(街道)教办——学校

13. 镇(街道)教办组织审核(基本条件与水平标准是否达标)——镇街教办

14 镇(街道)教办、区直学校(单位)按要求整理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镇街教办

15. 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基本条件与水平是否达标)——区教育局

16. 组织申报职称以上的申报者进行教学能力考核——区教育局

17. 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区教育局

(1)报送市教育局——以上

(2)报送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18. 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者的水平进行评价——评委会办公室

19. 评委会对通过人员公示——评委会办公室

20. 评委会办公室录入评审结果——评委会办公室

21.主管部门发文公布通过评审人员信息——主管部门(人社部门)

22.申报者打印职称证书——获得评审通过申报者

23.按规定对符合聘用制度范围的通过人员进行聘任——单位和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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